旅遊資訊 / 保險
Allianz Global Assistance 一年期的旅行保險
一年期的旅行保險收費:每人$280(保單計劃名稱:Annual Deluxe)

 

除了常見的短期旅遊保險(通常保障30天內行程)之外,我們還有一年期的綜合旅行保險。它特別適合一年內頻繁出國,或單次旅程超過30天的長期旅行者。針對長途旅居或年度內多次出遊的旅客,建議考慮一年期的旅遊綜合保險。

注意:並非所有損失都在承保範圍內,即使該損失是突然、意料之外或您無法控制的事件所造成。只有符合本保單所述條件的損失才可能獲得理賠。


年度旅遊保險真的能承保您進行的每一次旅行嗎? 這可能是我們聽到的最常見問題。

AGA年度旅遊保險計劃可以保障各種旅行:國際度假、公路旅行、商務旅行、郵輪、旅遊、快速短途旅行等。您旅行的次數沒有限制。 然而,有幾條規定:

1. 我們將離家超過 100 英里的旅行定義為一次旅行。

2. 年度旅遊保險計劃可以承保長達 45 天的旅行。Premier Plan 才可以保障長達 90 天的旅行。

3. 多次旅行保險對旅行取消福利和旅行中斷福利設有年度上限 - 適用於您所有旅行的總和。

對於更長的旅程: 例如宣教旅行、國外探親或環球郵輪,您需要購買單次旅行計劃,這些計劃可以保障一次長達 120-365 天的旅行(具體請聯絡我們查詢)。

行程取消保障 (Trip Cancellation Coverage)

注意:Annual Deluxe 年度旅行保險對「旅行取消」和「旅行中斷」福利設有年度總上限$3000。這意味著該上限是您所有承保旅程的總和,而非單次旅行的保障額度。

舉例說明:如果您在第一次旅行中提出 $3,000 的取消索賠並獲得理賠,那麼在該保單年度內,您將無法獲得任何後續旅行取消或中斷的報銷,因為您已用完了年度總上限。


如果您的行程因下文所列的承保原因而被取消或重新安排,我們將在「行程取消保障」的最高理賠限額內,對您不可退還的行程款項、訂金、取消費用和更改費用(減去您可獲得的退款後)進行補償。請注意,此保障僅適用於您尚未出發的情況。

此外,如果您預付了共用住宿的費用,而您的同行旅伴因下文所列的一項或多項承保原因取消行程,我們將會補償您因此需要支付的任何額外住宿費用,例如郵輪公司收取的單人附加費 (single supplement fee)。

 

重要提醒:通知期限 - 您必須在發現需要取消行程後的 72 小時內,通知您所有的旅遊供應商(這包括收到醫師建議取消行程)。如果您在此期限之後才通知供應商,並因此導致您獲得較少的退款,我們將不會承擔此差額。如果嚴重的疾病、受傷或醫療狀況使您無法在 72 小時內通知您的旅遊供應商,您必須在您能夠通知時立即通知他們。

 

關於「行程取消保障 (Trip Cancellation Coverage)」的承保原因 (Covered Reasons)

當以下列出的特定情況發生時,您的行程取消費用可獲得保障:

 

1. 您或旅伴的健康問題:您或同行旅伴生病、受傷或出現醫療狀況。

適用條件:

a. 該疾病、受傷或醫療狀況的嚴重程度足以讓一個理性的人決定取消行程;並且

b. 在您取消行程之前,醫師已建議您或同行旅伴取消行程。如果無法做到這一點,則醫師必須在取消後的 72 小時內對您或旅伴進行檢查或會診,以確認取消的決定。

 

2. 非同行家庭成員的健康問題

未與您同行的家庭成員生病、受傷或出現醫療狀況。適用條件:該疾病、受傷或醫療狀況必須經醫師認定為危及生命或需要住院治療。

 

3. 死亡:您、同行旅伴或家庭成員在您的保單生效日或之後,且在您購買行程之後不幸身故。

 

4. 懷孕: 您在您的保單生效日或之後,且在您購買行程之後發現懷孕。

 

5. 參與家庭成員分娩:您需要出席家庭成員的分娩。

6. 隔離檢疫: 您或同行旅伴被隔離檢疫。

 

7. 旅遊供應商倒閉,您的旅行社、航空公司或郵輪公司因財務狀況(無論是否申請破產)而停止所有業務營運。適用條件:

a. 行程必須在承保期間內購買 (除非您擁有連續承保);

b. 停止營運發生在保單的承保生效日之後超過七天;

c. 您的保單不是直接透過該停止營運的旅遊供應商或其附屬公司購買的;並且

d. 該旅遊供應商在您的保單承保生效日當天,已列入我們的承保供應商名單中。

 

8. 出發當天的交通事故,您或同行旅伴在出發日期遭遇交通事故(不包括機械故障)。

以下條件之一必須適用:

a. 您或同行旅伴需要醫療照護;或

b. 車輛需要修理,因為它不安全無法行駛。

 

9. 國外住宿安排變故:您在美國境外的親友因其家庭成員死亡、重病、受傷或出現嚴重醫療狀況,無法按原計劃接待您入住。

 

10. 法律要求出席,您在行程期間被法律要求出席法律程序。適用條件:該出席並非在您的職業範圍內(例如,如果您以律師、法庭書記員、專家證人、執法人員等身份出席,則不予承保)。

 

11. 離婚或合法分居,您或同行旅伴在保單生效日或之後,但在出發日期之前,合法分居或離婚。適用條件:行程必須在承保期間內購買 (除非您擁有連續承保)。

 

12. 主要住所無法居住:您的主要居所變得無法居住。

 

13. 目的地無法居住:您的目的地變得無法居住。

 

14. 交通延誤或受阻:您的交通承運商因以下原因之一,無法讓您在原定抵達時間起連續 24 小時內抵達原訂行程目的地:

A. 自然災害;

B. 惡劣天氣;

C. 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 (FAA) 或國外同等機構的命令;或

D. 罷工,但以下情況除外:

a. 罷工工人受僱於您購買保單的交通承運商或其附屬公司;

b. 罷工在承保生效日之前已經被威脅或宣布(除非您擁有連續承保);或

c. 罷工在您購買行程之前已經被威脅或宣布。

替代安排與費用補償:如果發生上述情況,但您可以透過其他方式抵達您的原訂目的地,我們將在「行程取消保障」的最高理賠限額內,補償您以下費用:

i. 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減去可獲得的退款);以及

ii. 因延遲抵達所導致已預付但損失的住宿費用(減去可獲得的退款)。

替代交通的適用條件:替代交通安排必須是與您原先預訂的交通承運商相同或較低等級的服務艙等。

 

15. 旅行社取消多日行程,您的旅行社因以下原因取消您在出發前購買的多日遊行程:

A. 自然災害;

B. 惡劣天氣;

C. 罷工;或

D. 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 (FAA) 或國外同等機構的命令。

適用條件(關於罷工):

a. 如果罷工工人受僱於您購買保單的旅行社或其附屬公司,則不適用罷工保障;

b. 罷工在承保生效日之前已經被威脅或宣布(除非您擁有連續承保);或

c. 罷工在您購買行程之前已經被威脅或宣布。

 

16. 恐怖事件:在您的原訂行程表上,您旅途中的任何美國或外國城市100英里範圍內發生恐怖事件。適用條件:

a. 對於在承保生效日之前購買的行程,在保單生效日之前的 30 天內,該城市 25 英里範圍內不得發生過恐怖事件(除非您擁有連續承保);並且

b. 在您的行程購買日期之前的 30 天內,該城市 25 英里範圍內不得發生過恐怖事件。

 

17. 永久搬遷:您或同行旅伴因現有雇主調職,導致主要住所永久搬遷至少 200 英里。此保障也包含因您配偶現有雇主調職而引起的搬遷。

 

18. 非自願失業/解僱:您或同行旅伴在保單生效日和購買行程之後,被現有雇主終止僱傭或裁員。適用條件:

a. 終止僱傭或裁員非由您或同行旅伴的過錯造成;

b. 該工作必須是永久性的(非臨時或合約性質);並且

c. 該僱傭關係必須已連續持續至少 12 個月。

 

19. 軍事調動或休假變更:您、同行旅伴或家庭成員在美國武裝部隊服役,因重新派任或個人休假狀態變更,但戰爭、戰爭權力法或紀律處分導致的變更除外。

行程中斷保障 (Trip Interruption Coverage)

如果您的行程因下文所列的一項或多項承保原因而被迫中斷或提前結束,我們將在您的《承保聲明書 (Declarations)》中所列的「行程中斷保障」最高限額內,補償您以下費用(需扣除您可獲得的退款):

i. 您未使用的不可退還行程付款和訂金的按比例部分。

ii. 如果您預付了共用住宿的費用,且您的同行旅伴因故中斷行程,我們將補償您因此必須支付的額外住宿費用,例如郵輪公司收取的單人附加費 (single supplement fee)。

iii. 您為繼續行程或返回主要住所所產生的合理交通費用。

iv. 如果中斷導致您在目的地(或中斷發生地)停留時間超過原定計劃,我們將補償您因此產生的額外住宿和交通費用。理賠上限: 每份保單每天最高 $250 美元,共計最多 5 天。

旅程延誤保障 (Travel Delay Coverage)

如果您的或同行旅伴的行程因下列承保原因之一而延誤,我們將在您的《承保聲明書 (Declarations)》中所示的「旅程延誤保障」最高限額內,補償您以下費用:

i. 您損失的預付行程費用,以及您在延誤期間和延誤地點所產生的餐食、住宿、通訊和交通的額外費用。

註: 此費用受《承保聲明書》所列的每日(24 小時)限額約束。我們每延誤 24 小時所支付的最高金額,不會超過《承保聲明書》上載明的每日限額。

ii. 如果延誤導致您錯過郵輪或旅行團的出發,我們將補償您為重新加入郵輪/旅行團或抵達最終目的地所產生的合理交通費用。

承保條件:延誤必須至少達到《承保聲明書》上所列的「最短要求延誤時間 (Minimum Required Delay)」,並且是因以下承保原因之一所致:

1.     交通承運商延誤。

2.     隔離檢疫。

3.     自然災害。

4.     道路因惡劣天氣而關閉或無法通行。

5.     旅行證件遺失或被竊。

6.     劫持。

7.     內亂。

8.     交通事故。

9.     罷工,但以下情況除外:

a. 罷工工人受僱於您購買保單的交通承運商或其附屬公司;

b. 罷工在承保生效日之前已經被威脅或宣布(除非您擁有連續承保);或

c. 罷工在購買行程之前已經被威脅或宣布。

行李損失保障 (Baggage Loss Coverage)

如果您的行李在旅途中遺失、損壞或被竊,我們將支付以下三項中最低的金額(需扣除任何可獲得的退款),最高不超過您的《承保聲明書 (Declarations)》中所列的「行李損失保障」最高限額:

i. 行李的實際現金價值 (Actual cash value);

ii. 修復受損行李的費用;或

iii. 更換遺失、受損或被竊行李的費用。

以下條件適用於理賠:

a. 您已採取合理措施來確保行李的安全、完整並嘗試找回。

b. 您必須在發現損失後的 24 小時內,向當地適當的當局、交通承運商、酒店或旅行社提出報告,並提供財產描述及其價值。

c. 您必須提供遺失物品的原始收據。對於沒有原始收據的物品,我們最多承保實際現金價值的 75%。

d. 高價值物品的理賠上限為《承保聲明書》中所示的「高價值物品」最高限額。

 

不予承保的物品 (Exclusions)

以下物品不在本保障範圍內:

1.     動物,包括動物遺骸。

2.     汽車、摩托車、發動機、飛機、船隻及其他車輛,以及相關配件和設備。

3.     自行車、滑雪板和單板滑雪板(除非它們已向交通承運商辦理託運)。

4.     助聽器、眼鏡、太陽眼鏡和隱形眼鏡。

5.     假牙和義肢。

6.     輪椅和其他行動輔助裝置。

7.     消耗品、藥物、醫療設備/用品、香水、化妝品和易腐物品。

8.     票券、護照、地契、藍圖、郵票和其他文件。

9.     金錢、現金、信用卡、期票或債務證明、可轉讓票據、證券、金銀條塊和鑰匙。

10. 小塊地毯和地毯。

11. 槍械及其他武器,包括彈藥。

12. 無形資產,包括軟體和電子數據。

13. 用於商業或貿易目的的財產。

14. 不屬於您所有的財產。

15. 行李處於以下狀態時:

a. 託運(除非是透過您的交通承運商託運);

b. 在汽車拖車內或車頂上;或

c. 無人看管且在未上鎖的汽車內。

行李延誤保障 (Baggage Delay Coverage)

如果您的行李在旅程中被延誤,我們將在您的《承保聲明書 (Declarations)》中所列的「行李延誤保障」最高限額內,補償您在行李到達前為購買必需品所產生的費用。承保條件:

a. 您的行李必須至少達到《承保聲明書》中「行李延誤」項下所列的「最短要求延誤時間 (Minimum Required Delay)」。

重要提示: 本保障的最高賠付金額不會超過《承保聲明書》中所述的限額。請查閱您的《承保聲明書》以確認您的適用限額。

緊急醫療/牙科保障 (Emergency Medical/Dental Coverage)

如果您在旅程中因下列任一承保原因接受緊急醫療或牙科護理,我們將在您的《承保聲明書 (Declarations)》中所列的「緊急醫療/牙科保障」最高限額內,補償您需自行承擔的合理且慣常的護理費用(牙科護理則受限於《承保聲明書》中列出的牙科護理最高分項限額)。

承保原因 (Covered Reasons)

1.     在您的旅程中,您發生突然、意外的疾病、受傷或醫療狀況,若未經治療可能造成嚴重傷害。

2.     在您的旅程中,您因牙齒受傷或感染、補牙脫落或牙齒斷裂而需要治療。

 

以下條件和排除項目適用於本保障:

a. 該護理必須是治療緊急狀況所必需的醫療行為,且必須由經授權執業的醫師、牙醫、醫院或其他提供者提供。

b. 本保障不會支付在您的承保期結束後提供的任何護理。

c. 本保障不會支付非緊急的護理或服務,例如:

1.     選擇性美容手術或護理;

2.     年度或例行檢查;

3.     長期護理;

4.     過敏治療(除非危及生命);

5.     與助聽器、假牙、眼鏡和隱形眼鏡遺失/損壞或相關的檢查或護理;

6.     物理治療、復健或緩和護理(除非是為了穩定病情以便運送);

7.     實驗性治療;以及

8.     任何其他非緊急的醫療或牙科護理。

d. 請注意,這是次要保障 (secondary coverage)。如果您擁有健康保險,您必須先向該保險公司提交理賠申請。您從任何其他保險提供者獲得的任何付款將會從您的理賠金額中扣除。

重要提示: 請查閱您的《承保聲明書 (Declarations)》,以確認您的適用限額以及可能適用的任何自付額 (deductible)。

住院協助:如果您需要住院超過 24 小時,在可行情況下,我們可以在不超過您的緊急醫療/牙科保障限額的前提下,擔保或預付住院費用。 

租賃汽車損壞及竊盜保障 (Rental Car Damage and Theft Coverage)

重要聲明: 本保障不提供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害責任保險(俗稱第三責任險),也不符合任何財務責任法或任何其他強制規定機動車輛保障的法律。

 

如果您的租賃汽車在預定的租賃期間內且在您的旅途中被竊或損壞,我們將支付以下兩項中較低者,最高不超過您的《承保聲明書 (Declarations)》中所列的「租賃汽車損壞及竊盜保障」最高限額:


i. 修復租賃汽車的合理且慣常費用,包括汽車修理期間車主所收取的合理「使用損失」費用;或

ii. 租賃汽車的實際現金價值,減去其合理的殘值。

 

以下條件適用於理賠:

a. 如果租賃汽車在駕駛時損壞,損壞發生時的駕駛人必須列在租賃協議上;

b. 您必須在損失或損壞發現後的 24 小時內,或在您歸還租賃汽車時(以較早發生者為準),向租車公司提交報告;以及

c. 如果租賃汽車被盜,您必須立即通知警方。

 

不予承保的項目 (Exclusions):

1.     以下任何特定排除情況直接或間接導致的損失,本保障不予承保:

2.     您在任何協議下所承擔的任何義務(例如:您支付租車公司的附加保險),但您的主要保險的碰撞險或綜合險自負額除外。

3.     違反租車協議的行為。

4.     連續 46 天或更長時間的租賃。

5.     租賃汽車的價值減損(Diminution in value,即車禍後價值降低的部分)。機械故障或正常磨損。

6.     在牙買加租賃或駕駛的租賃汽車。

 

重要提示: 請查閱您的《承保聲明書 (Declarations)》,以確認您的適用理賠限額。 

AGA 保險方案

針對您的年度旅遊需求,AGA備有不同等級的年度保險方案,包括增加額度行程取消保障及增加額度緊急醫療保障。

年度旅行保險對旅行取消福利和旅行中斷福利設有年度上限,是您所有旅行的總和。這些限額是:

* AllTrips Prime (包括Annual Deluxe): 每位受保人每年 $3,000

* AllTrips Executive: 每位受保人每年 $5,000、$7,500 或 $10,000

* AllTrips Premier: 每份保單每年 $2,000、$5,000、$10,000 或 $15,000

對於涉及高昂不可退還費用(如豪華旅行或環球旅行)的行程,您必須確保年度計劃的年度總上限足以涵蓋您最貴單次旅行的所有潛在損失。如果不足,建議為該高價行程購買單次旅行保險。歡迎隨時向我們查詢詳細方案!